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学的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在全市实施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制度的决策。2008年4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中实行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在全市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中开始实行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并明确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提拔使用。
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包含七个步骤:(1)报名。年度考试通知下发后,各地、各单位组织干部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市人事局制发准考证。(2)命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命制试题。(3)考试。原则上每年度全市统一组织一次集中考试,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4)阅卷。由市委组织部组织阅卷小组在考试后3日内完成阅卷。(5)成绩反馈。市委组织部在考试后10日内将考试成绩分别书面反馈至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留存至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职能科室建档管理。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接到考试成绩通知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书面反馈至干部本人。(6)证书颁发。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颁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复印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7)成绩运用。全市50周岁以下、在编在岗的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原则上均要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列为县(处)级后备干部或作为提拔任用对象。《合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
我市实施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制度以来,2008、2009年各举办了一次考试。2008年全市共有3412名干部参加考试,3033名干部成绩合格,合格率为88.9%。2009年,共有782人参加考试,582名干部成绩合格,合格率为75.7%。由于两次考试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成效明显,赢得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有效检验了我市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大大促进了干部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意识,使干部学风得到明显改善,学习氛围空前浓厚,自觉学习的行为蔚然成风,有效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的建设。我市实施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做法,在2008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